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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4-04-24

April 24 2024 GMT+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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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九四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七條執行協定(關稅估價協定)
  • 作者:經濟部國際貿易署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文章公布日期:2022-05-20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最新檢視日期:2022-05-23

一九九四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七條執行協定,簡稱關稅估價協定,係延續東京回合中,若干締約國為解決關稅估價所造成之非關稅障礙所簽訂之協定。此協定規定進口貨物時衡量其價值以利課稅之標準,主要即以進口產品之交易價格為關稅估價之基礎,並詳細規定在無法確定交易價格或交易價格不可靠時,如何以其他替代方案確定應稅之價值。同時,為顧及開發中國家會員之困難,該協定納入開發中國家會員得延緩適用關稅估價協定之特別條款,並要求已開發國家會員應給予技術協助,以建立一符合商業實務、公平、統一且中立之關稅估價制度,避免使用武斷或虛偽之完稅價格。

 

 附件:
  1. pdf 一九九四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七條執行協定.pdf
  2. pdf AGREEMENT 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I OF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1994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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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一九九四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七條執行協定(關稅估價協定)
內容: 一九九四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七條執行協定,簡稱關稅估價協定,係延續東京回合中,若干締約國為解決關稅估價所造成之非關稅障礙所簽訂之協定。此協定規定進口貨物時衡量其價值以利課稅之標準,主要即以進口產品之交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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