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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4-11-21
November 21 2024 GMT+8:00
本協定於1930年1月1日起生效,為WTO規範體系下之複邊協定,僅對簽署之 WTO會員產生效力,旨在廢除關稅,並儘可能降低或消除限制或扭曲貿易之影響,其適用範圍包含非屬軍用航空器之各型航空器,包括所有民用航空器;所有民用航空器引擎及其零組件;所有民用航空器之其他零組件及次組合件;所有地面飛機模擬器及其零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