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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4-04-18

April 19 2024 GMT+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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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提交WTO通知文件
  • 作者:經濟部國際貿易署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文章公布日期:2022-05-20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最新檢視日期:2022-09-13

WTO會員必須依據WTO各項協定的規定,將本國與貿易有關的法規與措施正式通知(formally notify)WTO秘書處。這些資訊秘書處均會公布讓大眾-包括其他WTO會員與利害關係人-自由取得,藉以提升各國貿易措施與相關法規的透明度。

WTO會員應提交通知的項目包括:

  1. 貨品:反傾銷、農業、國際收支平衡、關稅、進口許可證、原產地、補貼與平衡稅、防衛措施、數量限制、防疫檢疫措施、國營貿易事業、技術性貿易障礙、貿易便捷化、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、關稅估價
  2. 服務業
  3.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
  4. 其他:政府採購、區域貿易協定、貿易政策檢討

我國參與WTO整體情形與相關通知文件,可至WTO網站下會員資訊的我國頁面進行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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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我國提交WTO通知文件
內容: WTO會員必須依據WTO各項協定的規定,將本國與貿易有關的法規與措施正式通知(formally notify)WTO秘書處。這些資訊秘書處均會公布讓大眾-包括其他WTO會員與利害關係人-自由取得,藉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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