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1月5日
發文字號:貿管理字第1150667907號
附件:如文
主旨:公告自即日起刪除CCC9027.50.00.00-0「其他利用光學幅射線(紫外線、可見光、紅外線)之儀器及器具」1項貨品號列,並增列CCC9027.50.00.10-8「利用光學輻射線(紫外線、可見光、紅外線)之基因定序儀」等3項貨品號列。
依據: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及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26日衛授食字第1159056622號函。
公告事項:旨揭貨品之中文名稱如附件「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」。